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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文明办 县教育局关于组织未成年人开展“清明祭英烈”活动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7-03-30 字号:[ ]


各中小学:
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、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,深化“我的中国梦”主题教育活动,引导广大未成年人认知传统、尊重传统、继承传统、弘扬传统,爱学习、爱劳动、爱祖国,根据省、市文明办统一安排部署,现将我县组织未成年人开展“清明祭英烈”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一、活动目的
  以清明节为契机,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借助网络签名寄语的形式,充分挖掘节日内涵,传统习俗尤其是爱国主义情感,引导广大未成年人“缅怀先辈、学会感恩”,争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一代,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“中国梦”而努力学习、健康成长。
  二、活动时间
  2017年3月31日至4月7日。
  三、活动内容及安排
  1、开展“网上祭先烈”活动。3月31日到4月7日,各学校要积极组织未成年人登陆宜昌文明网“清明祭英烈”专题,利用“网上祭先烈”互动平台,向先贤先烈鞠躬献花、抒写感言寄语,表达对先烈的感恩和敬仰。活动期间,宜昌文明网每天开展微博话题互动。各地各学校在登录网站进行网上祭奠、发表祭奠感言时,请注明本人地址和姓名。
  2、开展网下实践活动。各学校广泛开展以缅怀革命先烈为主题的征文演讲、诗歌朗诵、歌曲演唱、主题班队会等活动,组织学生制作“清明”节日小报,激励广大学生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,树立报效祖国的远大志向。举行入党、入团、入队仪式和成人仪式,引导广大学生继承先烈遗志、激发爱国热情。
  3、开展清扫烈士墓志愿服务活动。按照就近就便、形式多样原则,组织开展祭扫烈士陵墓活动,组织未成年人到革命战争纪念地、重大战役发生地祭奠宣誓,到烈士陵园、烈士墓地献花、培土、清理杂草,以实际行动表达对革命先烈的感恩怀念,以革命先烈为榜样,立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“中国梦”而奋斗。
  4、开展宣传学习活动。各学校要利用多种形式引导未成年人学习党史、国史和英模事迹,感知幸福生活来之不易,继承先烈遗志、传承红色基因、弘扬优良传统。
  四、活动要求
  1、高度重视。开展“网上祭英烈”活动,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,广泛开展“中国梦”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。各学校要提高认识,广泛动员,周密部署,将此项活动作为贯彻落实2017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。
  2、务求实效。各学校要以“清明祭英烈”活动为契机,组织丰富多彩的教育实践活动,广泛开展“节日小报”“经典诵读”“征文演讲”“红歌传唱”等活动,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落细、落小、落实。
  3、确保安全。要按照安全、有序的原则,制定安全方案,强化职责,细化工作,把安全意识渗透到活动的每一个环节,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,做到万无一失。
  4、及时总结。活动结束后,全县所有中小学要认真总结,并及时报送活动情况。特别是磨市镇中心学校、大堰乡中心学校、贺家坪镇中心学校、都镇湾镇庄溪小学、渔峡口镇渔坪小学、龙舟坪镇津洋口小学、榔坪镇中心小学、鸭子口乡中心学校等11所“做一个有道德的人”活动联系点学校,请于4月7日前将活动小结和图片资料报送至县文明办,联系电话:5335305,电子邮箱:cywmbtch@163.com
(长文明办〔2017〕3号)  

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
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局
  2017年3月30日
  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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